恩施硒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ESZZ-202411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411FJ-******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办事处松树坪社区、高桥坝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子项:子项一:恩施高新硒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个硒************学院产教融合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新建一******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暖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附属设施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工程建设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按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完成的场地平整相关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智能化检测等,及依据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竣工验收规范、施工设计图纸和质量监督单位要求需要检查的项目和招标人要求的其它检测项目进行检测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31 合同估算价:******.08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相关要求。(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工程质量检测业绩。注:“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8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工程总投资或建筑面积等关键信息,可补充提供其他加盖有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财务要求: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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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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