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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保新时‘商’,绿美在越秀”垃圾分类推广传播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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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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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开展“环保新时‘商’,绿美在越秀”垃圾分类推广传播活动,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采购人将对所有参加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环保新时‘商’,绿美在越秀”垃圾分类推广传播活动项目
(二)活动开展时间:2024年12月
(三)预算金额:3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需求
策划一场“环保新时‘商’,绿美在越秀”垃圾分类推广传播活动。活动联动全区北京路-海珠广场商圈、环市东商圈重点零售企业和商业综合体、中山三路商圈等主要商综体开展。主会场拟设置在北京路步行街的天河城a区。在活动中,将进行一场行业垃圾分类经验宣讲、成立一个低碳商圈工作联合会、发布一个行业低碳发展倡议书、开展一个立体环保打卡活动、选树一批最美典型、推广一轮低碳生活“焕”新活动,进一步擦亮越秀精细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名片。
(一)主会场启动活动
1.举办一场行业垃圾分类经验宣讲。活动现场将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面向全区主要商综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分享、学习交流。
2.成立一个低碳商圈工作联合会。邀请相关商会代表共同组成越秀区低碳商圈工作联合会,以联合会为抓手鼓励商圈定期举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装修垃圾规范清运培训以及交流活动。
3.单位在现场宣读行业低碳发展倡议书。各商圈派代表商家共同参与倡议,掀起越秀区商圈生活垃圾分类、装修垃圾规范清运新时尚。
4.启动一个环保挖宝打卡活动。活动当天启动“垃圾分类·集章打卡”立体环保打卡活动。由商圈分餐饮、服饰、数码、生活等类别分别推荐若干商家参与活动,“垃圾分类·集章打卡”暂定持续一周时间。
5.选树一批最美典型。用全媒体、全流程传播的手段,选出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群和最有效果的单位,带动全区各行各业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
6.越秀讲师团一周年风采展。以越秀垃圾分类讲师团成立一周年为契机,展示区级讲师团的风采,激发垃圾分类事业各个关键环节形成强大合力。
7.低碳生活“焕”新活动环节。结合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商家和市民在以旧换新的过程中坚持低碳环保,争取处理旧家电旧家具等可回收资源。
(二)各商圈配套活动
1.商圈制作一周挖宝地图。分会场同步启动“垃圾分类·集章打卡”立体环保打卡活动,活动时间和主会场活动时间保持一致。结合越秀区以旧换新的活动进行推广。
2.把低碳生活带回家。每个商圈选择一家具有低碳生活方式的商家作为试点,开展低碳生活小课堂,倡导市民把低碳生活带回家。
三、活动组织要求
1.制定一场大型传播推广活动执行方案,对接联系活动场所,做好路演活动舞台搭建、推广海报、横幅、表演服装、表演道具、表演保障、最美评选绶带、颁奖证书、倡议书、低碳生活地图、打卡装置等筹备工作及活动现场布置工作,组织活动前中后的传播推广发动工作。
2.围绕活动内容“环保新时‘商’,绿美在越秀”活动制作并发布不少于1条短视频,时间1分钟以上;短视频制作要求:画面质量1920*1080 高清格式,影视级别灯光、专业级剪辑师,画面质量要求无带伤、拉毛、脏镜头、晃动画面、吃字、夹帧、黑场,画幅比例16:9,适合电视,led屏,网络播放等格式。
3.搭建最美典型经验案例线上传播推广平台,面向社会进行传播评选,选树一批最美典型。
******街道、各商圈的垃圾分类创新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呈现。全年持续不断宣传越秀区垃圾分类的新成就、新模式等。
5.推出三篇越秀区调动社会资源,挖掘基层创新做法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经验的深度观察文章(提炼越秀区垃圾分类特色和经验模式),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传播推广渠道
(一)以一场大型传播推广活动为切入点,策划不少于3篇原创稿件和不少于1条原创短视频,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对越秀垃圾分类的新做法、新经验进行全媒体融合传播,包括但不限于深度专题、视频、音频、图集等形式,推送位置为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客户端或pc端显眼位置。
(二)在新媒体开设专栏,根据活动亮点推出全媒体立体宣传,结合新媒体的轻快传播和传统媒体的深度观察,提炼总结越秀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经验和品牌做法,并全年持续不断宣传越秀区垃圾分类的新成就、新模式等。
(三)若干动态快讯,在主会场和分会场活动期间,结合商综体、商户的品牌活动等,推出若干新媒体快讯,将越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和商综体本身的品牌活动结合在一起,在促消费的热潮中将绿色低碳生活的风尚融入其中。
五、验收标准
(一)搭建一个综合传播推广平台,集纳活动期间相关消息。
(二)搭建一个最美评选点赞平台,归纳整理传播典型案例。
(三)提供一场大型传播推广活动现场照片、1条短视频成片、新媒体开设专栏的网址链接和截图、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或官方微博或公众号上推广内容截图。
(四)活动原创推文推送截图或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深度观察文章三篇(提炼越秀区垃圾分类特色和经验模式),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五)项目结束后的验收单和总体工作报告。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址及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名方式
报名供应商可采取直送、邮寄(邮费自理)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
自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1月01日止。
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报名地址
供应商资料请送至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262号405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
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交同类及相关项目经验(提供以往策划活动资料等);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4.本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格式自拟);
5.对本项目响应情况承诺函;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密封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供应商,采购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备注:报名资料一式一份,需制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骑缝公章。
八、评选及中选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比选领导小组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比选,综合考虑企业资质、公司信誉、制作业绩、设备、供应商的响应价格、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响应承诺)等因素,分别进行评选,最后选择1家单位为中选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或者经评议有效供应商小于3家,则该比选流选。
九、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供应商参选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因省、市等上级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调整、修改工作由供应商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比选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二)付款方式
1.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计量单位。
2.合同签署生效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余款在活动成功举办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金额以成交金额为准,支付款项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法院起诉。
3.在采购人支付款项之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下列资料: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原件;
(3)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4)验收报告(支付尾款时提供)。
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购人收到财务发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
(三)知识产权
本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最终成果其所有权均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研究成果侵权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丘小姐 ******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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