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迎宾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永发改备〔2022〕1号 ,建设单位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 187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迎宾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 ;
1.2.2 建设地点: 永州市迎宾路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迎宾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约为187万元。本次施工内容为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工程,包括人行道1.5m绿化设施带中种植行道树,中间绿化带等景观公共设施。设计在两侧人行道树种植香樟,树干中心线距路缘石 1.0m,间距 6m,全冠移植3年以上,以供行人遮阴,中间绿化带采用多杆香樟、栾树、红果冬青、四季桂球、无刺构骨球等本地常见乔灌木。具体详见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迎宾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所涵盖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养护期1年;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1.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配备;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否则视为认可交易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609会议室。
6.3、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限责任公司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 ****** 。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78号 ;
联 系 人: 曾先生 ;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802室 ;
联 系 人: 徐凯 ;
电 话: ****** 。
附件:施工图合并.pdf 附件:迎宾路永州大道至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评审报告.pdf 附件:迎宾路(永州大道—阳明大道)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