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某部训练器材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某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2024-JWAHBB-W1001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3日
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军队采购相关法规文件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具有安装维修类或科技类企业营业执照;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公示下方下载)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管先生: ******, ******
周先生:******,******
地 址:蚌埠市
邮 箱:******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电 话: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