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高科园博雅路13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989.98万元在现有厂房生产区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线旁新增1.8万吨/年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线,新增4台搅拌机、4台15T反应釜、24套60KW反应釜加热系统等设备;同时新增一个化学试验室。本项目无新增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066.58m2。 项目建成后,年产1.8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其中包含5400吨聚羧酸减水剂保坍母液和12600吨聚羧酸减水剂减水母液,两种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全部用于厂区现有4.5万吨/年聚羧酸减水剂复配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罐区废气、工艺生产废气和化学实验废气。 罐区废气、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复配)生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除湿除雾预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速凝剂生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三级喷淋塔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由管道收集一同经15m(DA001)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化学实验废气通过实验室设置的通风柜抽风收集后无组织排放至室外。 (2)废水:本项目聚羧酸减水剂母液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和试验废水。 设备清洁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废水和试验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复配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深度处理后排入白石港。 (3)噪声:主要为反应釜、搅拌机、冷冻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5)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试验水泥品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活性炭、化学实验废液等。 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废液分类暂存于实验室废液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试验水泥品废物、沉淀池污泥等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作为建筑废渣外售;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