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硅砂科技公司粉煤灰加工项目 | 重庆市丰都县湛普镇燕子村4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厂闲置原煤堆场场地,购买沸腾炉、烘干窑、选粉机、球磨机等设备,建设1条年产六十万吨粉煤灰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m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对易造成扬尘物质的运输车辆,必须要求场内及时清洗,不得“带土上路”,进出车辆必须加盖密闭运输;在施工区与道路结合段设置洒水抑尘设施,对施工扬尘产生的作业点及弃土弃石表面采取洒水、喷雾抑尘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施工不得堆放水泥、河沙等粉状物料,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并对堆放物品进行遮盖;建筑废料和弃渣应当于当日清运;当日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进行遮盖;施工场地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并专人负责落实。文明施工。施工期采取大气保护措施后,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抑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烘干废气最终经气箱式脉冲袋收尘器+湿法脱硫处理后由25m高的1#排气筒排放;中间仓、成品仓收尘器布置在筒仓库顶,含尘废气经库顶的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选粉废气收集后经气箱式脉冲袋收尘器处理后由25m高的2#排气筒排放。球磨废气收集后经气箱式脉冲袋收尘器处理后由25m高的3#排气筒排放。装仓和装运粉尘经散装筒仓仓顶布袋收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煤炭洗选厂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周边土地进行资源化利用。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及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区抑尘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煤炭洗选厂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就近用于周边土地进行资源化利用。 (3)噪声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挖土机、振捣器、空压机、电钻、运输车等,采取设备设置围挡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封闭的施工用房内,且采取安装减震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单位禁止施工;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和严格执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后,施工期间噪声影响是可接受的。 (4)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方及时用于项目厂区平整和利用,无弃方产生,多余废弃土石方外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包括废弃建材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部分废建材和包装材料由废品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渣送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经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分类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灰渣中混有少量的废铁和塑料等,收集后外售资源公司。脱硫石膏捞出后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清扫单位清掏。废润滑油收集于危废收集桶内,并置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及预防措施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料储存量较少,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设置报警装置、落实防火设计等风险防范措施,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减少对周围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危害,其风险水平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 | ******发改委备案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