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 JSZC-320981-BJZC-X2024-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81-BJZC-X2024-0023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本项目实施足额采购),单价限价1.5万元/吨。
采购需求: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十批)项目-中微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拟采购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1批: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微量元素型)液体产品,游离氨基酸含量≧100g/L,含Cu、Fe、Mn、Zn、B5种及以上微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20g/L,质量执行NY1429-2010标准,包装要求:单体包装5公斤/桶、3-4桶/箱(详细内容见本询价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内容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全部送达东台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区)村指定地点,并分发到位,且建好分发台账。投标人要保证所投产品有现货或能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内突击组织生产并供货到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供货,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或延期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理)
5.具有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登记作物须包含水稻,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2023年以来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8-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领取******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办理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art/2023/9/14/art_2407_******.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 否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6.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人。
7.本项目实施足额采购,投标单位的“询价报价表”仅填写总价,“报价明细表”需填写所投产品的单价(单位:元/吨)、数量(数量=总价/投标单价),评标时按“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单价评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农村局项目户
单位地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海广场702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