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NXCD(ZC)-2024-17号
项目名称: 2024年沙坡头区小茴香、辣椒统防统治项目(四至五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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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沙坡头区小茴香、辣椒统防统治项目四标段 | 2024年沙坡头区小茴香、辣椒统防统治项目四标段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1000 |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40000 | 1、预算总单价20元/亩/次(其中:(1)无人机飞防作业费最高单价限价为 8元/亩/次;(2)飞防药剂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为 12元/亩/次。防治次数:2次)。 2、投标人报价不可超过以上两个单项报价,报价方式为单价*2进行报价。 3、请各投标单位在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时对无人机飞防作业和飞防药剂费分别进行报价。 4、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实际喷洒亩数据实结算。 |
2024年沙坡头区小茴香、辣椒统防统治项目五标段 | 2024年沙坡头区小茴香、辣椒统防统治项目五标段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14500 | 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80000 | 1、预算总单价20元/亩/次(其中:(1)无人机飞防作业费最高单价限价为 8元/亩/次;(2)飞防药剂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为 12元/亩/次。防治次数:2次)。 2、投标人报价不可超过以上两个单项报价,报价方式为单价*2进行报价。 3、请各投标单位在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时对无人机飞防作业和飞防药剂费分别进行报价。 4、本项目结算方式以实际喷洒亩数据实结算。 |
数量合计: | 25500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采购物资按照中标数量的50%储备到位,并完成第一次飞防任务。第二次飞防时间根据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会同采购方约定具体飞防时间,约定时间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剩余物资储备到位并完成第二次飞防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分支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农药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农药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执行标准的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10)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3、本项目共5个标段,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由排位在已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依此类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6-07 13:28:09 至 2024-06-19 18: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 按 1 键咨询。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②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1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 ”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农村局办公楼六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樊世蕊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红霞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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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