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鼓山街、滏阳路、太行路、滨河路等易涝点整治项目
已由
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
以峰审批投资〔2024〕95号批准,
招标人为******管理局,
项目业主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本项目计划对邯郸市峰峰矿区鼓山街、滏阳路、太行路、滨河路等区域道路两侧雨水管网进行提升扩容。2.1.1建设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2.1.3质量标准:合格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 2.2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 3.1.4 其他要求:本项目需同时配备2名监理工程师及2名监理员(监理工程师人数指总监(总监代表)和全职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之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300:00:00至 2024-11-2923:59:59,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