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4-HCCS-SH110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海投大厦19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八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电话:0592-6581068 传真:****** 网址:****** 邮编:361026 |
采购项目名称: |
******街道37处不可移动文物小修保养加固支顶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街道37处不可移动文物小修保养加固支顶,1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控制价: |
¥948345.94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以上序号2、3、4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8.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建筑)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9.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0.信用记录查询: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至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刻起至2024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节假日除外。 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有限公司 ******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9-30 9:00:00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4-9-30 9:00:00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有限公司评标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传真) 江小姐 059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先生、危小姐 0592-6581068/******(传真) |
其他: |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前埔支行 账 号:************2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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