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英才分公司郑州天地丽笙酒店垃圾房外包项目(三次)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英才分公司郑州天地丽笙酒店垃圾房外包项目(三次)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050
2.3实施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号郑州天地丽笙酒店
2.5服务期限:一年。
2.6酒店垃圾处理相关要求:
2.61资质要求
政府有效认可文件、营业执照(必须符合清运垃圾和处理餐厨垃圾条件)及公司有效证件,并保证该认可文件持续有效。
2.62人员要求和安排
a、1人专职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郑州市有效健康证明)
b、负责整理和清洁垃圾房及收货平台卫生。
c、工作时间:12:00-24:00
d、无论何种天气(雨天、冷天、热天等),垃圾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e、每日伙食由酒店提供,就餐时必须穿戴整洁。并办理酒店出入证,不能转借。
f、专职员工必须听从酒店管事部经理及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
2.63 工作要求和责任
a、必须把待运出我方地点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酒店规定的卫生要求。
b、负责处理酒店的垃圾和管理垃圾房。垃圾承************消防通道堵塞,不能把可回收垃圾堆放在电器设备旁边,不能乱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违规现象)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郑州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及天地丽笙酒店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垃圾承包方将负全部责任(包括我方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损失、索偿、律师费等)。
c、在清运和处理垃圾时,如果垃圾承包商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酒店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厨具等其他用具等),无论上述物品或餐具是否完好,垃圾承包商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还给酒店管事部登记。
d、垃圾运输车必须经酒店保安部当日值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才能出入酒店管辖区域,该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废气排放标准检测合格证。
e、垃圾承包合同中的所有费用均由垃圾承包商负责,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垃圾承包商须向酒店缴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垃圾承包商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及违约事项,合同期满时,酒店应将上述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垃圾承包商。
f、垃圾承包商服务人员每天必须将酒店泔水进行分拣,确保泔水符合收泔水清运公司的清运要求。垃圾承包商服务人员每天必须负责将酒店泔水拉到指定地点配合泔水清运公司人员进行倾倒,倾倒后,负责清洁泔水指定地点的卫生,并达到酒店卫生要求。
g、对于在酒店管辖区内工作的垃圾房承包商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或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亡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损害的,垃圾房承包商必须为对此承担全部责任,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酒店因此而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任何损失的,垃圾承包商应当向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酒店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损失、索偿、律师费等)。
h、垃圾承包商应为其服务人员购买保险并负责合同期间的安全责任问题,并按时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如因垃圾房承包商的服务工作导致垃圾房承包商服务人员、酒店或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垃圾承包商负责自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诉讼等),垃圾承包商应赔偿酒店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索赔、损失、损害、承担责任、律师费等费用及开支)。如出现劳动争议(包括工伤事故、拖欠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金等),由垃圾承包商自行负责(包括限于协商、仲裁、调解、诉讼等),均与酒店无关。
i、我方将酒店的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送到垃圾房处,按ISO14001分类处理下列物品属于“可卖垃圾”,垃圾承包商可以拉走,自行处理出售:
(1)我方不再使用的各类报纸,纸包装及空盒;
(2)我方不再使用的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3)我方不再使用的各种铝、锡制盒或罐;
(4)我方不再使用的各种玻璃瓶;
(5)我方不再使用的各种少量建筑工程垃圾;
(6)不适合人类使用各种可供动物食用的垃圾;
(7)我方不再使用的酒店所用过的废铁、废品等。对于酒店内可以回收再利用某些可卖垃圾(如废铁等物品),我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垃圾承包商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
在我方要求使用上述可卖垃圾时,请参考第i条的约定。
J、其他要求按合同上所述的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注:如达不到酒店卫生要求,将立即终止垃圾房承包合同。一切损失由垃圾承包商承担。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税前价格 |
税率 |
含税价格 |
备注 |
1 |
年度垃圾处理服务费用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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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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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
开具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备注:若报价包含不同税率的可用于抵扣的专项增值税,则以不含税价格参与评审,否则,以含税价格参与评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中标原则:按标包总价成交,最低价中标。
2.9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2.91最高限价:57600元
2.9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款项,次月初垃圾承包商向我方开具等同于月度金额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10******银行账户。
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类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需具备星级酒店合作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以来签约垃圾处理项目相关合同,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带项目名称及合作期限合同页、双方盖章页)******委员会确认业绩的报价无效。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5******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供评审小组查看,如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不一致,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采购。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4.3企业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有限公司英才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号郑州天地丽笙酒店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1-******转6610;******
邮箱:******
******办公室
地址:
联系电话:0371-******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