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社会民生、数字孪生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2024)
(项目编号:ZRYH-cs-2024-03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有限公司******委员会委托,对临港新片区社会民生、数字孪生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2024)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所有供应商进行采购;
3.2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港新片区社会民生、数字孪生等领域数字化转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2024)。
2.招标编号:ZRYH-cs-2024-039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临港新片区2024年下半年度至2025年上半年度社会民生、数字孪生等领域数字化转型相关项目提供咨询评估,包括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评估、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项目方案评估以及年度计划评审等。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会,审查项目方案的立项依据、规划合理性、建设方案可行性、升级改造项目前期阶段的验收结果、后续评估结果及对项目进行核价等(具体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340,000.00元(国库资金:34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8.最高限价金额:340,000.00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金额,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11-07至2024-11-14上午09:00:00-11:30,下午13:00-16:30,******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镇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306室)现场进行验证,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的下载,只有验证通过及按要求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验证、领取磋商文件、付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11-18 13: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1-18 13:3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 ******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陶老师
电 话:******
传 真:/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 系 人:卢娟红
电 话:021-******
传 真:021-******
电 子 邮 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