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市轨道车辆转向架实训平台与车辆虚拟仿真与检修实训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JZ-SH1095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车辆转向架实训平台与车辆虚拟仿真与检修实训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8万元
采购需求:城市轨道车辆转向架实训平台与车辆虚拟仿真与检修实训系统;1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谈判响应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3.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谢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款规定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银行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危小姐
电 话: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