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9月23日发布的《******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在线监测项目运维设备相关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GDS2024-076)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说明):
一、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条第15.3款“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原内容为:
15.3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上并注明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银行账号:************00001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
15.3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上并注明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东莞分行
银行账号:************00001
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相符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其余内容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
2024年 10 月 21 日
******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在线监测项目运维设备相关配件耗材定点采购项目补充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