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
******事务所就我局2025年拟新增预算项目支出——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近三年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分别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单位要求
(一)具备近三年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业绩。
(二)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三)自觉接受委托单位监督和指导。
******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中绩效评价类37家中标单位之一。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1.赴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就开展露天禁烧工作所需经费数额、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从庐江县、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肥西县中选取至少3个县,每个县至少1-2个乡镇,了解掌握其在2022和2023年度中,用于禁烧工作的经费来源、数额、使用情况等,特别是经费使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工资、值班值守、购置相关设备器材、禁烧宣传等方面。
2.赴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安巢经开区等单位,了解禁烧工作经费来源、数额及使用情况。
3.在全面了解上述情况的基础上,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四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4.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提供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二)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1.评价对象为2022-2024年合肥市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资金规模6000万元(每年2000万元),涉及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中标单位须对上述5个县(市)区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县区配套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细致核算,在此基础上,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2.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合肥市2022-2024年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供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投标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次审计项目的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质量控制等内容)、投标价格(按照《框架协议》中价格标准进行测算)三个方面材料,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四、预算金额
露天禁烧工作奖******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绩效评价类计费标准,且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五、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
六、投标方式和时间
各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投标两个项目,但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后以纸质版形式寄(送)至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410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30。
联系人:胡仲,联系电话:******。
******事务所就我局2025年拟新增预算项目支出——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近三年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分别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单位要求
(一)具备近三年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的工作业绩。
(二)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三)自觉接受委托单位监督和指导。
******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中绩效评价类37家中标单位之一。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1.赴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就开展露天禁烧工作所需经费数额、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从庐江县、肥东县、长丰县、巢湖市、肥西县中选取至少3个县,每个县至少1-2个乡镇,了解掌握其在2022和2023年度中,用于禁烧工作的经费来源、数额、使用情况等,特别是经费使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工资、值班值守、购置相关设备器材、禁烧宣传等方面。
2.赴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安巢经开区等单位,了解禁烧工作经费来源、数额及使用情况。
3.在全面了解上述情况的基础上,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四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4.于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露天禁烧工作奖补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并提供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二)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1.评价对象为2022-2024年合肥市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资金规模6000万元(每年2000万元),涉及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中标单位须对上述5个县(市)区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县区配套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细致核算,在此基础上,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2.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合肥市2022-2024年巢湖蓝藻防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提供报告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三、投标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应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次审计项目的人员配备、时间安排、质量控制等内容)、投标价格(按照《框架协议》中价格标准进行测算)三个方面材料,资料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四、预算金额
露天禁烧工作奖******财政局《关于启用合肥市财务审查类等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合财购〔2023〕91号)绩效评价类计费标准,且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预算。
五、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
六、投标方式和时间
各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投标两个项目,但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后以纸质版形式寄(送)至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410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7:30。
联系人:胡仲,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