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千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应用于物联网智能感知电路板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阶段主体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且该项目调试运行已开始并稳定运行。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式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晓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