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
2、项目名称: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3、项目内容:档案室现有档案规范整理
4、项目工期:1个月。
5、项目预算:5万元。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40%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提供任何设备,只提供办公场地、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确保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3、确保整理的档案符合规范并方便查阅。
4、中标后应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实施人员尽快进场实施。
三、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参与档案整理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订保密协议。
2、档案整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凡在加工场地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带离。
四、采购清单
说明:
1、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计量单位“页”是指a4大小的幅面,超过a4幅面的按照幅面大小折算工作量。
2、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加工量计算总价。
3、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同时提供本项目归档文件整理总价和单价。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投标人所报总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报单价时须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人工、基本辅料附件、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仅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谨慎报价。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须具有档案整理相关经营内容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2、评审标准: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3、确定中标单位
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如公示期内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投标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著作权证书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业绩证明资料等;
5.报价单。
(二)报名事项: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4日工作日时间内)密封递交或邮寄至项目联系人处。
(三)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投标材料须整体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3点(如遇工作冲突,延后进行,延后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岗弯社区沙溪路128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321室
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
2、项目名称: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3、项目内容:档案室现有档案规范整理
4、项目工期:1个月。
5、项目预算:5万元。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40%预付款,项目实施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不提供任何设备,只提供办公场地、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确保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3、确保整理的档案符合规范并方便查阅。
4、中标后应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实施人员尽快进场实施。
三、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参与档案整理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订保密协议。
2、档案整理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凡在加工场地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带离。
四、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预算费用/元 | 备注 |
1 | 整理 | 件 | 7000 | 4 | 28000 | |
2 | 扫描 | 页 | 50000 | 0.3 | 15000 | |
3 | 著录 | 条 | 7000 | 0.7 | 4900 | |
合计费用 | 47900 |
1、档案数字化扫描的计量单位“页”是指a4大小的幅面,超过a4幅面的按照幅面大小折算工作量。
2、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加工量计算总价。
3、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同时提供本项目归档文件整理总价和单价。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投标人所报总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报单价时须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人工、基本辅料附件、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仅根据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不再追加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谨慎报价。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须具有档案整理相关经营内容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
2、评审标准: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1、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且同时具有大数据企业、aaa级信用企业和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重点信用认证企业证书的,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aaa级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资信等级和aaa级质量服务诚信企业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5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 0-20 |
人员配置 | 1、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档案管理师证书,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it服务项目经理、网络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证书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类)证书的,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8分。 3、供应商拟派的其他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中具有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或java软件开发(高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9分。 (注: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兼职,同一人具备多证书,按一证书计分;2.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且提供持证人员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 | 0-35 |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整理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质量保障、安全保密等内容,由评审小组酌情评分: 1、需求分析全面准确、整体方案完备、各类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服务流程全面的,得8-10分; 2、需求分析比较全面准确、整体方案较为完备、各类措施较完善、可操作性较强、服务流程较为全面的,得4-7分; 3、各类措施、操作性、服务流程一般,得1-3分; 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 | |
售后服务方案 | 对供应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和违约承诺及培训体系等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 2.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强,可操性较强的得2分; 3.方案有待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0-4 | |
本地化服务 | 投标人注册在安徽省或者在安徽省内有分支机构,技术服务人员≥10人的,得3分;10人>技术服务人员≥5人的,得1分;5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分。 (注:以提供技术服务人员近六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为评审依据。) | 0-3 | |
产品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数字档案综合服务管理软件、综合档案管理服务平台、人事档案综合管理平台软件、电子信息档案调取平台、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数据采集安全分析系统、安全应用防护系统、计算机终端入网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入侵防护系统、计算机入网日志审计系统、全自动档案消毒系统和系统集成综合运维服务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 | 0-12 | |
业绩案例 | 供应商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档案整理或数字化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为评审依据,如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的,需另附业主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将不予认可。) | 0-6 | |
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10 |
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如公示期内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投标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著作权证书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
4.业绩证明资料等;
5.报价单。
(二)报名事项: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4日工作日时间内)密封递交或邮寄至项目联系人处。
(三)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盖章);投标材料须整体密封(封口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按照本条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四)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3点(如遇工作冲突,延后进行,延后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岗弯社区沙溪路128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51-******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321室
合肥市庐江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