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水性乳液、20000吨表面处理剂、24400吨电子化学品及10万吨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水性乳液、20000吨表面处理剂、24400吨电子化学品及10万吨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年产2000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生产线不再建设,利用已建的生产车间一(甲类),布设paa水性乳液、水性丙烯酸乳液、光刻胶和胶粘剂生产线及中转区;已建的一座丙类仓库改为生产车间二(丙类),布设金属处理剂和剥离液生产线及中转区;利用已建的两座甲类仓库和两座冰雷仓库,存放原料及成品;利用综合楼、检测室、固废库、雨水池、应急池等已建公辅工程,配套新建液体原料罐区、污水处理站、供热供电系统等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形成年产36000 吨水性乳液、20000 吨表面处理剂、24400吨电子化学品的生产能力,以及10万吨化学品的仓储经营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截排水系统,对各类污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项目污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喷淋系统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其中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和喷淋系统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内高级氧化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a2o+过滤系统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的各种废水与纯水制备浓水通过厂区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尾水由园区企业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总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以及龙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三者取严)。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项目主要废气有水性乳液生产废气、胶粘剂生产废气、剥离液生产废气、光刻胶生产废气、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水性乳液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和投料口呼吸气,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汇同投料口呼吸气进入rto装置处理;胶粘剂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和投料口呼吸气,投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呼吸口套管收集的投料口呼吸气分别送入rto装置;剥离液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液体投料废气和投料口呼吸气,经管道输送至rto装置;光刻胶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液体投料废气和投料口呼吸气,经管道输送至rto装置;罐区废气中,二乙二醇甲醚、二乙二醇丁醚、n-甲基甲酰胺、剥离液储罐固定顶罐呼吸阀采用套管收集呼吸气输送rto装置;危废暂存间废气集气装置收集后,汇至rto装置处理。上述废气经rto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一根20米排气筒(da001)排放。 金属表面处理剂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和投料口呼吸气,分别经管道输送至“两级碱液喷淋+气雾分离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罐区废气中,硫酸、磷酸储罐固定顶罐呼吸阀采用套管将呼吸气输送同一“两级碱液喷淋+气雾分离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全密闭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动力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定期维护和维修设备,更换磨损和松动的部件;排气系统于顶楼中央设置消音设施。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各类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贮存、处置情况。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收集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ro膜和纯水机废滤芯,通过拟建的150m2一般固废存储区暂存,分别由供货厂家定期回收、由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包装桶、废原料包装袋、釜壁残留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检测废液、废滤芯及废渣、清洗废液等,通过拟建的100m2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五)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3座甲类仓库、2座丙类仓库、生产车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罐区、生产废水管沟铺设区域、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塔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一般固废暂存区、辅助用房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对办公楼、厂区道路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按要求布设5个土壤监测点位和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土壤状况和地下水水质,编制跟踪监测制度和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备案,在项目营运前、营运期间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在装置区、液体原料储罐区、甲类仓库等位置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特征污染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利用本项目拟建的450m3初期雨水池、936m3事故应急池、罐区围堰及排水沟等,对事故水、初期雨水进行截流,防止直接排入外环境。建设“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厂内与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 ************医院等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八)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邮箱: | ****** | 通讯地址: | ******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