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 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大口镇后周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等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