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yy-******-01
******水利局
3、项目名称: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万元)
6、最高限价:22(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编制《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两星及以上资质;
(3)供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财政局4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yy-******-01
******水利局
3、项目名称: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2(万元)
6、最高限价:22(万元)
7、采购需求:完成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编制《远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两星及以上资质;
(3)供应(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财政局4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