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院理化抽检急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告,现诚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理化抽检急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万元)
最高限价:13.5(万元)
采购需求及主要内容:见附件(本项目共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投标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禁止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供应商应在业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合法经营,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供应商提供的图文资料必须清晰可辩,若无法辩认视为放弃投标。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投标时一并提供。
三、公告期限:2024年4月19日至4月25日(5个工作日)。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报名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1******办公室(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六、议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七、议标地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兰州新区办公楼2楼214会议室(甘肃省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
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发基 ******
九、议标打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各有效投标单位的评标价中,报价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最低价为满分),各有效投标单位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