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人工造林养护管理工作,巩固人工造林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山南市人工造林养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并请于2024年9月1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向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反馈。
1.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山南市乃东区三湘大道18号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邮政编码:856100)
2.电邮方式:******
3.电话方式: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科李聪,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山南市人工造林养护暂行办法》
1.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山南市乃东区三湘大道18号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邮政编码:856100)
2.电邮方式:******
3.电话方式:山南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科李聪,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山南市人工造林养护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