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4BFABZ0241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第三方检测补疑1 (2024BFABZ02416)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R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二、招标文件 P28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试验检测师 1人 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试验检测员 1人 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 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三、招标文件 P58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人员配备 4分 在满足资格评审的要求基础上,每增配一名具有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提供增配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详见附录5。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 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92 号)的规定: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 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 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检测人员缴纳的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 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检测人员缴纳的2024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 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11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