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龙凤堂安全环保部联合泰州内工厂统一开展2025年、2026年LDAR工作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410-0002 | ||||
招标人名称 | ******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2025年、2026年LDAR工作项目泰州内四家工厂统一招标 | ||||||
项目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江东路2号、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镇路8号、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9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11.1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11.10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项目周期 | |||
1 | 龙凤堂安全环保部联合泰州内工厂统一开展2025年、2026年LDAR工作项目 | ******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四家单位现场的动、静密封检测点位进行LDAR检测,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开展 LDAR检测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现场点位检测和档案建立 | N/A | 两年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每批次检测完成后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及建立相关档案,经招标方验收完成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检测费用结算方式:每批次检测完成后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及建立相关档案,经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检测点位乘以中标单价。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备近三年内类似本项目方面的管理经验且专业服务能力需满足招标方要求; (4)必须具备相应LDAR检测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实施过类似项目案例;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1.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度的); 3.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参加投标; 5.近一年被有关部门在官网“曝光台”曝光的,不得参加投标; 6.近一年有农民工纠纷,且被主管部门通报的,不得参加投标;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严重失信,不得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之前; 地点:永安洲镇龙凤堂西路******有限公司工程部); 费用: 0 元。 | ||||||
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部门:工程部; 联系人:凡倍; 电话:******。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 招标中心: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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