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后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位于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传感谷B-2-2厂房一楼,租赁厂房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一期购置轧机、卧式挤压机、中拉机、微拉机等生产设备,新建年产300吨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生产线一条。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退火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取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颗粒物排放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排放取严执行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于各种环保、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边角料、熔化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外售。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灰,废布袋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中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库、油品库等重点防渗区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一般固废间、生产车间、原材料暂存区、原料库、成品库等一般防渗区应采取一般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防渗的设计要求落实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确保不发生渗漏现象。
(六)项目运营期间,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强化固定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消防、应急材料,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做好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出现环境事故。制定完善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单位应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六、《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RAFW71U)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