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已由
******改革局
以邯山发改招标核字【2023】34号批准,
招标人为******管理局,
项目业主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小学公厕、轧钢配件厂公厕、十塑公厕、铁路公厕、南辛庄东公厕、南辛庄中公厕、南辛庄西公厕、老槐树公厕、劳动路西头公厕、小陈******************银行后公厕、尚和园二号地、硝厂胡同公厕、老中华公厕、和平三条公厕、滏园新村公厕、陵东胡同公厕、五金街南公厕、陵西胡同公厕、劳动一******医院公厕、138公厕、园林院公厕、新市场公厕、环卫院公厕、棉一公厕、清穆轩公厕、绿化北公厕、制冰厂公厕、和平巷公厕、立新院公厕,共计59个公厕进行改造。2.1.2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辖区内。2.1.3质量标准:合格。2.1.4监理服务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 2.2招标范围: 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第二标段:邯郸邯山区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建设项目(二期)(第五标段至第十标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700:00:00至 2024-12-0223:59: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