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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建筑安装部分)二标段铅蓄电池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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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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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人工智能************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建筑安装部分)二标段铅蓄电池采购

2.2项目编号:HKG-JF-******0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豫发锦荣信息科技园,宜之街以东、如荼路以南、新港大道以西、郐城路以北。

郑州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建筑安装部分)二标段铅蓄电池采购,为本项目配置四种规格UPS:1200kVA、1000kVA、800kVA、400kVA。每台UPS按照储备时间不低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配置独立的铅蓄电池系统。UPS主机与铅蓄电池系统控制系统配合,可以实现为用户提供电池的削峰填谷功能和15分钟备用电源功能。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局限铅蓄电池生产制造或采购、检验检测、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质保服务、运维服务等工作。

2.5工    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地方(为本招标及本合同目的,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中或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2.7质 保 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提供24个月免费质保服务。

2.8运 维 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提供12个月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服务标准满足机房运维单位要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蓄电池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声明函,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格式自拟)。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代理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铅蓄电池供货业绩或供货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业绩中至少包含铅碳蓄电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5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1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瑞汇金国际4号楼2楼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15号楼F西座

邮    箱:******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侧

电    话:0371-******

 

2024年11月08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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